發(fā)布時間:2021-01-12 09:05 信息來源:會同縣財政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會同縣教育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支出總表(分類)
五、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
六、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補助
八、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分類匯總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補助
十四、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分類匯總表
十五、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支出分類匯總表
十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支出預算
十七、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十八、單位基礎信息表-人員
十九、單位基礎信息表-車輛與在校學生
二十、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一、政府采購預算表
二十二、購買服務預算表
第一部分 會同縣教育局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fā)展戰(zhàn)略、方針、政策和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2、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tǒng)籌規(guī)劃和協(xié)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tǒng)計、分析和發(fā)布。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xié)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參與基礎教育地方教材的審定,全面實施素質教育。4、指導以就業(yè)為導向的職業(yè)教育的發(fā)展與改革,落實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yè)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yè)指導工作。5、統(tǒng)籌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職業(yè)技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民辦教育等工作;指導、協(xié)調各學校和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與評估。6、統(tǒng)籌管理本部門教育;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性措施;負責統(tǒng)計和監(jiān)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和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tǒng)內部審計工作。7、統(tǒng)籌和指導少數(shù)民族教育工作,協(xié)調對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和貧困地區(qū)的教育援助。8、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xié)調教育系統(tǒng)的穩(wěn)定工作。9、依據《教師法》規(guī)定,在職責范圍內,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教育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yǎng)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tǒng)人才隊伍建設。10、統(tǒng)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高校畢業(yè)生和中專畢業(yè)生的就業(yè)指導工作;參與高等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制度改革,指導高等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11、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統(tǒng)籌管理出國留學、中外合作辦學,開展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教育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監(jiān)督管理自費留學中介服務機構。12、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13、統(tǒng)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guī)范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14、協(xié)助縣委組織部考察和管理副科級以上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15、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本部門有內設機構10個,為:辦公室、政策法規(guī)股、審計股、計財股、基教股、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股、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股、教育督導股、人事股、綜合治理與維護穩(wěn)定辦公室。下設二級機構7個,為:招生辦、教研室、勤管站、資助中心、儀管站、電教信息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全局共有全額撥款67人,差額撥款3人,自收自支2人。提前退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70人(含差額人員1人)。本部門車輛1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教育局只有教育局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教育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又包括事業(yè)單位經營服務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機關及所屬事業(yè)單位基本運行的經費和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9687.99千元,比上年增加203.86千元,增加2.1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687.99千元。
收入增加原因:2020年年初預算人數(shù)為83人,人均按10千元標準安排年初預算,2020年由于人員調出,2021年年初預算人數(shù)為67人,但是財政按人均12千元安排預算,另外差額和自收自支人員安排經費標準由2020年人均60千元提高到人均80千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9687.99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687.99千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03.86千元。增長2.15%。
支出增加原因:人員的變動及財政人均經費標準的提高。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687.99千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為8727.99千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保繳費、遺屬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為960千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yè)發(fā)展專項、專項業(yè)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教育局差額性補助支出400千元,主要用于教育局5個差額及自收自支人員的工資、社保繳費等方面;財貿幼兒園差額性補助支出560千元,主要用于財貿幼兒園7個差額人員工資、社保繳費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教育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教育局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99千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25千元,下降2.71% %。主要減少原因是教育局工資表中人員的變動(2020年年初預算人數(shù)為83人,2021年年初預算人數(shù)為67人)。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為180千元,其中,公務接待費98千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2千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千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2千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減少20千元,主要是教育局嚴格控制公務接待及公務用車的相關開支。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教育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千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1年一般性支出預算共計899千元,其中:辦公費120千元、印刷費56千元、水費100千元、電費120千元、物業(yè)管理費2千元、差旅費116千元、維修(護)費30千元、會議費45千元、培訓費30千元、公務接待費98千元、勞務費20千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2千元,黨建經費10千元,其他交通費用70千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輛;單價194.757千元。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本單位無新增資產。
(六)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的金額為9687.99千元,其中,基本支出8727.99千元,項目支出960千元。堅持合理編制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和完善教師隊伍的建設。認真開展學前教育、中小學、高中教育等各個方面的教育管理以及化解超大額班的工作,并同時加強綜治管理工作等,推進了我縣教育事業(yè)的順利發(fā)展。
2021年度未安排重點項目預算。
七、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6、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