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6-01 17:57 信息來源:會同縣人民政府
關于《會同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解讀
一、制定該《會同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必要性。
1.《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22〕69號)中明確要求縣人民政府要在省總體方案基礎上,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程序等內容進行細化完善。制定該《實施方案》既是落實上級政策的需要,也是更好的開展我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fā)放工作的需要。
2.2015年-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農業(yè)"三項補貼"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15]72號,從兩種途徑發(fā)放:一是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全縣按照農戶計稅面積內種植面積為依據,補貼標準全省統(tǒng)一為每畝105元;二是糧食適度規(guī)模經營補貼,種植糧食作物30畝(含30畝)以上每畝補貼100元。2023年起,該方案廢止,補貼發(fā)放有很大的改變,一是糧食適度規(guī)模經營補貼不在實施;補貼依據主要為確權登記辦證到戶耕地種植作物;補貼標準每畝不低于95元,不高于114元每畝;由于有很大的變化,必須制定該《實施方案》。
3.是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的需要。一是省對暫未確權登記到戶的耕地明確由縣出臺補貼細則,我縣對暫未確權登記到戶的耕地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為依據,補貼標準按照確權登記辦證到戶耕地補貼標準。二是進一步細化鄉(xiāng)村兩級的申報程序。
二、起草過程
(一)起草過程。
我局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22〕69號)后,組織糧油、財務等相關股站起草我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廣泛征求意見,并在政府官網分布征求意見稿,多次組織鄉(xiāng)鎮(zhèn)及縣財政、縣自然資源部門討論修改。3月16日我局將方案送審稿送縣司法局審查,并按照縣司法局審查意見進行了修改。4月5月8日-9日,省農業(yè)農村廳、財政廳組織召開了全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宣貫培訓會議,縣財政局農業(yè)股、農業(yè)農村局糧油站及經營管理服務站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再一次對該方案進行了修改。意見修改情況:一是對縣司法局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二是根據省培訓會提出的基本農田“非糧化”不能享受補貼納入方案。
(二)合法性審查經過。一是3月16日該方案送審稿送縣司法局送審,縣司法局對文件內容等進行了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二是我局法規(guī)股對該方案進行了審查,并提出審查報告。
三、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會同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草案經近3個月的研究起草、反復征求意見和修改,已趨于成熟,草案符合規(guī)范行文件制定要求,與上位法不相抵觸,特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